報稅表發出同基本限期

稅務局將於2026年4月1日向約23萬間公司發出2025/26課稅年度利得稅報稅表(BIR51/52)。根據《稅務條例》,收到報稅表後的基本申報限期係一個月內,即2026年5月4日(5月1日勞動節假期順延)。

不過,絕大多數公司都係透過稅務代表(即會計師樓)利用「集體延期計劃」申請延期,喺基本限期前提交幾乎係例外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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咩係集體延期計劃(Block Extension Scheme)?你嘅稅務代表可以一次過為旗下所有客戶提交集體延期申請,申請須於2026年11月2日或之前以電子方式向稅務局遞交。經批准後,所有客戶可按財政年度結算日期碼獲得延期。

2025/26年度延期截止日期

延期限期按你公司財政年度結算日期的「延期碼」釐定。電子申報(iXBRL格式)可再額外獲一個月寬限:

延期碼財政年度結算期集體延期截止日電子申報再+1個月
N碼2025年4月1日 至 11月30日2026年5月4日2026年6月4日
D碼2025年12月1日 至 12月31日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7日
M碼(有盈利)2026年1月1日 至 3月31日2026年11月16日2026年12月16日
M碼(虧損)2026年1月1日 至 3月31日2027年2月1日不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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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電子申報已生效!2025/26課稅年度起,利得稅報稅表已強制以電子方式提交,財務報表亦須採用iXBRL格式。仍未完成 e-File 設置嘅公司,請即與會計師商討,確保合規。

遲交申報表嘅罰則

稅務局就遲交或拒絕申報有兩個處罰軌道,情節嚴重可同時啟動:

軌道一:刑事檢控(第80(2)條)

無合理辯解而未有申報屬刑事罪行,定罪後:

  • 罰款HK$10,000(固定,與公司規模無關)
  • 另加最高三倍少徵稅款的附加罰款

軌道二:評定附加稅(第82A條)

稅務局可選擇以評定附加稅代替檢控,百分比視乎情節:

違規次數在1次估計評稅後才申報在2次或以上估計評稅後才申報
首次違規少徵稅款 10%少徵稅款 20%
第二次(5年內)少徵稅款 20%少徵稅款 30%
第三次或以上(5年內)少徵稅款 35%少徵稅款 50%

另外,欠繳稅款亦會按每年8%計算利息;情節嚴重的逃稅行為可被評定高達少徵稅款300%的附加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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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保存要求《稅務條例》要求公司妥善保存業務紀錄至少七年。未有保存適當紀錄可被罰款最高HK$100,000

即時行動清單

  • 確認你公司的財政年度結算日期,睇清楚屬於哪個延期碼
  • 聯絡你的稅務代表,確認已提交集體延期申請(截止:2026年11月2日)
  • 準備並核實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,以便在限期前提交
  • 確認已完成 e-File / iXBRL 設置,2025/26年度已強制電子申報
  • 確保所有業務紀錄妥善保存並可備查,保存期最少七年